跳到主内容
返回列表

镇江万达在一楼中庭违规布置可燃物 逾期未改被罚7600元

来源: 信网发布: 2026/7/16内容更新: 2026/7/21阅读: 31

镇江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因在一楼中庭布置可燃物且逾期不改正,被江苏省镇江市消针救援局处以罚款7600元。该行为违反了《镇江市消针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据信网报道,7月16日,镇江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因在一楼中庭布置可燃物且逾期不改正,被江苏省镇江市消针救援局处以罚款7600元。

该行为违反了《镇江市消针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内的公共通道、安全出口、抢险梯等安全通道处布置可燃物。”

消针部门表示,商业综合体中庭区域往往是人员密集场所,布置可燃物装饰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将快速蔓延,严重威胁人员安全。

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