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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仅1人值班 广州一物业公司被罚3800元

来源: 广州日报发布: 2026/9/14内容更新: 2026/9/14阅读: 10

据广州消防9月11日通报,因未严格落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局依法对广州越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南沙分公司作出38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广州消防9月11日通报,2026年9月7日,因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局依法对广州越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南沙分公司作出38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6年7月27日,执法人员在南沙区横沥镇一小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在调取消防控制室监控录像时,发现该小区存在仅安排一名值班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情况,未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守制度,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该行为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消防部门提醒:消防控制室是小区消防安全的“大脑中枢”,承担着火情监测、应急处置的关键职责。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应严格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制,在招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时严格做好资格审查,筑牢消防安全屏障。

(来源:广州日报 / 广州消防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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