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报告、证书挂靠、项目负责人不到场 湖南曝光7起消防技术服务典型案例
湖南消防公布7起消防技术服务领域典型案例,涉及伪造印章冒用机构名义出具虚假维保报告、拼凑篡改数据出具虚假评估报告、证书出借挂靠、不具备从业条件、指派无资格人员、项目负责人未到现场等,最高一案罚款6.1万元。
为加强消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湖南消防公布一批消防技术服务领域典型案例。
案例一:伪造印章冒用机构名义,行刑衔接
2026年3月,芷江县消防救援局对辖区某超市和某家居城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消防设施维保报告存在异常。经查,朱某某伪造该公司印章,冒用其名义与多家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保合同、出具虚假文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且已触犯刑法,该案实行行刑衔接。
案例二:拼凑篡改数据出具虚假评估报告
2026年6月,长沙市芙蓉区消防救援局对湖南某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有限公司检查,发现其为某幼儿园出具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存在拼凑、篡改数据等问题,构成出具虚假文件的违法行为。处罚款6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500元,对责任人周某处罚款19000元。
案例三:不按照标准开展技术服务
2026年8月,武冈市消防救援局检查发现,湖南某消防集团有限公司在为某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时,存在评估依据错误、评估记录表不符合标准等问题。处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200元,对责任人罗某、舒某梅各处罚款1000元。
案例四:不具备从业条件承揽维保
2026年6月,衡阳市雁峰区消防救援局检查发现,江苏某消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衡阳第一分公司与某小区物业签订服务合同、提供消防设施维保服务,但不具备相关从业条件。处罚款50000元,对责任人曾某龙处罚款10000元。
案例五:注册消防工程师出借注册证、执业印章
2026年3月,邵阳市北塔区消防救援局检查发现,部分维保报告上技术负责人“胡某莉”的签名和执业印章并非本人所为。经查,胡某莉为外省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注册在该公司担任技术负责人,实际未从事相关服务项目,将注册证和执业印章交与他人使用。对胡某莉处罚款20000元。
案例六:指派无资格人员从事技术服务
2026年7月,安化县消防救援局检查发现,为某医院提供消防设施维保服务的益阳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所指派现场从业人员无相应职业资格。处罚款20000元。
案例七:项目负责人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
2026年1月,石门县消防救援局专项检查发现,常德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多个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孙某华均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处罚款9000元。
来源:湖南消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