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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消防通报6起消防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涉虚假维保文件、临时查封

来源: 湖北消防发布: 2026/7/30内容更新: 2026/7/31阅读: 23

为压实各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湖北荆门消防通报近期查处的6起消防安全违法典型案例,涵盖出具虚假消防技术服务文件、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值班、火灾隐患逾期未整改、消防设施瘫痪管理缺位、安全出口不足被临时查封等情形,最高罚款6万元。

为压实各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湖北荆门消防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消防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荆门市沙洋县某消防维保检测公司出具虚假消防技术服务文件
2026年2月3日,沙洋县某商业城人员聚集区域门面房发生火灾。沙洋县消防救援局在火灾调查中查明:该商业城委托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某消防维保检测有限公司,在明知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无水的情况下,仍在2025年11月13日、2026年1月12日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信息》,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项均勾选为正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依据第六十九条第一款,沙洋县消防救援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人民币6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人民币18000元。

案例二:荆门市漳河新区某住宅小区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2026年3月12日,漳河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举报投诉开展核查,经查举报属实:某物业公司管理的住宅小区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员少于2名,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项目负责人王某未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要求。依据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对该公司和王某给予人民币6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京山市某企业火灾隐患逾期未整改
2026年4月29日,京山市消防救援局对某工业企业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室内消火栓被遮挡、厂房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等10处火灾隐患,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026年6月26日整改期限届满后,该企业仍有1处一般火灾隐患未采取措施消除,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依据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对该企业罚款人民币8000元。

案例四:天门市某酒店火灾隐患逾期未整改
2026年6月8日,天门市消防救援局对某酒店开展复查,发现该场所房间内未设置消防安全三提示标识的隐患逾期未整改,违反《湖北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依据第六十三条及裁量标准,责令该酒店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2500元。

案例五:钟祥市某酒店多项消防设施瘫痪、管理缺位
2026年6月9日,钟祥市消防救援局对某酒店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酒店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严重故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严重故障、室内消火栓系统严重故障;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11制度;未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维保检测等问题。钟祥市消防救援局对该酒店罚款人民币35200元,并督促其全面完成火灾隐患改正。

案例六:荆门市东宝区某超市存在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2026年6月26日,东宝区消防救援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某超市经营场所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2.3条要求,存在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对该超市经营场所整体予以临时查封,查封期限自2026年6月29日15时至2026年7月29日15时,待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并经复查合格后,方可解除查封。

来源:湖北消防、荆门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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