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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五起充电宝质量安全典型案例 东莞一企业被罚7.5万元

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IT之家整理)发布: 2026/9/25阅读: 19

9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五起充电宝质量安全典型案例,涉及无CCC认证、冒用CCC标志等违法行为。东莞一企业被没收问题充电宝6365件并处罚款7.5万元。

9月24日下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五起充电宝质量安全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无CCC认证及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充电宝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案例一: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东莞市牌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产冒用CCC标志的移动电源系列案件。2025年11月底,执法人员根据上级交办的央视媒体曝光线索,在该公司车间及仓库内发现多款问题产品:其中1款充电宝共425个,经抽检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且与CCC认证证书不符,货值金额12750元;3款充电宝共5950个冒用CCC标识,货值金额142850元。2026年3月11日,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不合格、抽检剩余和冒用CCC标志的充电宝共6365件并处罚款7.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浙江省诸暨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诸暨守盾蓝消防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充电宝"案。2026年1月,该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涉嫌销售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多功能手电筒(具备充电宝功能)的行为进行调查。经查明,2025年4月起,当事人购进3款多功能手电筒(具备充电宝功能)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相关产品内置锂离子电池、具有USB输出功能,符合"移动电源"界定标准,但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

锂电池类移动电源起火、爆炸风险较高,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是此类产品入市的基本门槛。市场监管总局当日公布的其余案例同样涉及无证生产销售、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IT之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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