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布6起建筑保温材料典型违法案例 涉不合格保温材料与虚假检测报告
6起案例涉及生产销售不合格建筑保温材料、检测机构出具不实虚假检测报告,最高罚款5.58万元。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公布6起建筑保温材料质量安全典型案例,涉及生产销售不合格建筑保温材料、检测机构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此举旨在深刻吸取近期各地多起火灾事故教训,强化建筑保温材料质量安全监管。
· 伊犁州某建材公司生产的绝热石墨改性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压缩强度、导热系数不符合国家标准,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2400元、罚款55800元
· 博乐市某商贸公司生产的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导热系数不符合国家标准,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1504元、罚款30080元
· 伊州区某彩钢加工厂生产的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粘结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被没收不合格产品78.38平方米、没收违法所得80元、罚款1900元
· 阿克苏市某新型建材公司生产的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导热系数不符合国家标准,被没收违法所得1663.2元、罚款37422元
· 吐鲁番高昌区某轻质建材厂生产的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导热系数不符合国家标准,被没收不合格产品13.5平方米、没收违法所得2460元、罚款8800元
· 温宿县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中被发现出具不实、虚假检测报告,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分别处1万元、5万元罚款
上述案件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作出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