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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之家 119zj.cn

重点单位消防能力自评

请按实际情况选择分值:0=未建立,1=部分建立,2=已稳定执行。

  • 【红线】已书面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各自职责,并形成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清单

    上海市消防条例 第十七条(一);GB 46034-2025 6.2.1.2

  • 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每2h;医院、养老院、寄宿学校、托幼夜间每2h)和每月防火检查,记录有签名

    61号令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DB31/T 540-2022 5.2.4、5.2.5、5.2.7

  • 火灾报警、喷淋、消火栓、防排烟等关键系统按规定 开展巡查、检查和维护保养,联动控制处于自动状态

    GB 25201-2010 5.2、6、8;GB 25201

  • 【红线】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操作人员持证并掌握值班应急程序

    GB 25201-2010 5.2;GB 46034-2025 6.2.2.2 b)

  • 【沪】员工消防培训频次达标: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公共建筑内单位每半年一次,其他每年一次;新员工、转岗员工岗前培训

    61号令第三十六条;DB31/T 540-2022 5.1.2

  • 【红线】【沪】已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本年度演练不少于2次,有记录和总结,并据此修订预案

    上海市消防条例 第四十六条;GB 46034-2025 6.2.2.2 c)

  • 火灾隐患整改闭环(责任人、期限、复查记录完整),重大火灾隐患按规定 判定

    61号令第五章;GB 35181-2025;GB 35181-2025

  • 维保、检测单位有书面合同并明确项目负责人;结论文件有操作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名和执业印章;维保标识公示;结论已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公开(2027-01-01起)

    应急管理部令第23号 第十四~十六条

  • 建立法规更新跟踪机制,并及时修订本单位制度(经验做法)

  • 【沪】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保管人员持有相应上岗证书

    上海市消防条例 第四十五条

  • 已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防火标志

    上海市消防条例 第十七条(二);61号令第四十一~四十三条

  • 【沪】本年度已完成消防安全评估,并在评估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

    上海市消防条例 第十七条(五)

  • 【沪】自动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已完成,年度检测记录在年底前报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

    DB31/T 540-2022 5.5.7、5.5.8;GB 25201-2010 7.1.1

  • 【红线】【沪】已设立单位微型消防站(设有消防控制室的为一级),并报区消防救援部门备案;现场拉动测试到场时间符合要求

    DB31/T 1578-2025 4.1.4、4.1.5、4.1.7;GB 46034-2025 6.2.2.2 d)

  • 【沪】消防物联网系统已与市、区级消防大数据平台联网并在线

    DB31/T 540-2022 6.2.10

  • 【沪】燃气、防雷、防静电设施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年委托检测一次,有记录和报告

    DB31/T 540-2022 5.11.2

  • 【红线】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情况

    GB 46034-2025 6.2.2.2 e)

已答 0/17 题

请先完成全部题目作答,未作答不显示自评得分档。

本清单基于自评分值生成,不构成执法或检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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