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火灾报警 与灭火系统技术标准
Technicalstandardsoffirealarm andextinguishing
system foroil-immersedpowertransformers
DG/TJ08一2022一2020
J11039一2020
主编单位: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施行日期:2020年 10月 1日
同济大学出版社
2020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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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
沪建标定c2019〕207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批准《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火灾报警与灭火
系统技术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主编的《油 浸式电力变压器火灾 报警与灭火系统技术标准》,经我委审核 ,现 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 设规范 ,统一编号为 DG/TJ08—2022—2020,自 2020年 10月 1 日起实施 。原《油 浸 式电 力 变压 器 火 灾 报警 与 灭火 系 统技 术标 准》(DG/TJ08—2022— 200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 责管理 ,上海 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2017年上 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编制计划》(沪 建标定c2016〕1076号)要求,由 上海电力设计院有 限公 司会同 有关单位,在《油浸式电力 变压器 火灾报警与灭火系 统技 术规程》DG/TJ08—2022— 2007的基础 上修订而成。
本标准的修订,结合了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 火 栓系 统 技术规范》《火 灾自 动 报警 系 统设 计规 范》《细水雾灭火 系 统技术 规范》《水喷 雾 灭火系 统技 术 规范》和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的新增和修订 内容,在开展大量调查 研究的 基础上,总结了 2007版 规程 使用 以来 设计、施工、运 行以 及消防建审和验收所反映的意见,同时广泛 征求国内专家和使用 单位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标准 主要 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系统 选用、变压器 灭火系 统、火灾报警与系统启动、施工、验收及附录 A~附录 F。
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协调各国标、行标的新增和修订内容。
2.新增联建变电站的固定灭火及报警要求。
3.补充水喷雾灭火系统和排油注氮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和 运行要求。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 议,请反债至 上 海 电 力设 计 院有 限 公司(地址:上海市 重庆南 路 310号;邮编:200025;E-mail:zhuyp@松epd.com.cn),或上海市建 筑建材业市场 管理 总站(上海市小 木桥 路 683号;邮编:200032; E-mail:bzglk@zjw.松h.gov.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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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编 单 位: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 编 单 位: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华建集团给水排水和消防管理中心
国网上海检修公司
上海电力高压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同泰火安科技有限公司
深训华电电力消防有限公司
主 要 起 草 人:朱亚平 | 杨 波 | 高 铁 | 苏 嘉 | 赵华亮 |
殷一平 | 钟 健 | 胡煌亮 | 刘高文 | 丛北华 |
何 仲 | 朱 涛 | 徐 林 | 陈 可 | 张海霞 |
主 要 审 查 人:郑培刚 | 刘 菲 | 陆振华 | 奕蛋俊 | 杨世蜡 |
陈国峰 | 唐廷书 | 张雪梅 | 吴海生 |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2˛2˛年 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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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 1
2 术 语 ………………………………………………………………………. 2
3 系统选用 ……………………………………………………………………. 3
3.1 一般规定 …………………………………………………………….. 3
3.2 固定式自动灭火系统 ………………………………………… 3
3.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4
4 变压器灭火系统 ……………………………………………………….. 5
4.1 一般规定 …………………………………………………………….. 5
4.2 水喷雾灭火系统 ………………………………………………… 6
4.3 细水雾灭火系统 ………………………………………………… 6
4.4 排油注氮防爆型灭火系统 ……………………………….. 7
5 火灾报警与系统启动 ………………………………………….. 12
5.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 12
5.2 火灾探测器 …………………………………………………… 13
5.3 系统启动 ……………………………………………………….. 14
5.4 系统拒动和误动的防止 ………………………………. 15
6 施 工 …………………………………………………………………. 16
7 验 收 ………………………………………………………………… 18
7.1 一般规定 ……………………………………………………….. 18
7.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验收 …………………………… 18
7.3 固定式自动灭火系统的验收 ………………………. 18
附录 A 排油注氮防爆型灭火系统主要部、组件的技术要求
…………………………………………………………………………. 21
附录 B 调试报告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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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C 管网冲洗(吹扫)记录表 ………………………………….. 24
附录 D 系统试压记录表 …………………………………………… 25
附录 E 不同温度下水的密度及动力貓度 ……………… 26
附录 F 系统验收表 …………………………………………………… 27
本标准用词说明 …………………………………………………………….. 29
引用标准名录 …………………………………………………………………. 30
条文说明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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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eneralprovisions ……………………………………………………….. 1
2 Terms ………………………………………………………………………….. 2
3 system selection …………………………………………………….. 3
3.1 Generalrequirements ……………………………………….. 3
3.2 Fixedautomaticfireextinguishing system ………….. 3
3.3 Automaticfirealarm system …………………………….. 4
4 Fireextinguishing system fortransormers …………….. 5
4.1 Generalrequirements ……………………………………….. 5
4.2 waterspray systems …………………………………………….. 6
4.3 watermistsystems ……………………………………………. 6
4.4 oilevacuationandnitrogeninjectionsystem … 7
5 Firealarm system andsystem startup …………………….. 12
5.1 Designoffirealarm system ……………………………. 12
5.2 Firedetector ………………………………………………………… 13
5.3 startup ofthesystem ……………………………………….. 14
5.4 Falseactionandnon-actionofthesystem …….. 15
6 Installation …………………………………………………………….. 16
7 Acceptance …………………………………………………………….. 18
7.1 Generalrequirements ……………………………………….. 18
7.2 Acceptanceoffirealarm system ……………………. 18
7.3 Acceptanceoffixedfireextinguishing system 18
AppendixA Technicalrequirementsforoilevacuationand
nitrogeninjectionsystem ……………………………. 21
AppendixB Debug report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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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endixC Pipelineflushing(purging)recordsheet 24
AppendixD System pressuretestrecordsheet …………. 25
AppendixE Density andkineticviscosity ofwateratdifferent
temperatures ……………………………………………… 26
AppendixF System acceptancetable ………………………… 27
Explanationofwording inthisstandard ……………………… 29
Listofquotedstandards ………………………………………………… 30
Explanationofprovisions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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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为防止和减少油浸式电力变压器(以下简称变压器 )火灾 及其引发 的 爆炸 事故,保 护人 员 安 全和 减少财 产 损失,制 定本 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系统内电压等级为 110kv及以上的新 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的矿物油浸式变压器。
1.0.3 变压器火 灾自 动报警 与固定式灭火系统 的设计、施工和 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 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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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 语
2.0.1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 oil-immersed powertransformer 用矿物油作为绝缘和热传导介质的电力变压器。
2.0.2 固定式自动灭火系统 fixedautofire-extinguishingsystem 固定安装在防 护 对 象 所在的 区域或 房 间 内,通 过 管 网或 管
道,向防护对象注入或喷射灭火剂的自动灭火系统。
2.0.3 细水雾灭火系统 watermistfireextinguishing system
由供水装置、过滤装置、控制阀、细水雾喷头等组件和供水管 道组成,能自动和人工启动并喷放细水雾进 行灭火或控火的固定 灭火系统。
2.0.4 雾滴体积百分比特征直径 v drop diameter
喷雾液体总体积中,在该直径以下雾滴 累积体积与总体积的 比值为 100 %。
2.0.5 排油注氮 防爆 型灭 火系统 explosion prevention of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 by oilevacuationandnitrogeninjection
由控制 柜、消防 柜、断流阀、排 油管 道、注氮 管道 及火灾探测 器等装置组成的,用于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和 其他油浸电力设备的 兼有防爆、防火功能的固定式灭火系统。
2.0.6 易熔 合 金 感温 火灾 探测 器 fusible alloy fire-detector
withtemperaturesensitivity
由温 度敏感元件、易熔 合金 等元 器件 组成的,在变 压器 火灾 时,发出开关量火灾信号的火灾探测器。
2.0.7 联建变电站 jointconstructedtransformersubstation 与其他非居建筑贴临或组合建造的变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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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系统选用
3.1 一般规定
3.1.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的变压器应设置 固定式自动灭火系统 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火力发电厂单台容量为 90MV.A及以上的变压器。 2 变电站单台容量为 125MV.A及以上的变压器。
3 变电站地下布置的变压器。
4 电压等级 110kV及以上联建变电站的变压器。
注:200Mvar及以上油浸式电抗器可参照执行。
3.1.2 变电站内 的变 压器,当采 用有 防火 墙隔离 的 分体 式散热 器时,布置在户外或半户外的分体式散热器 周围可不设置火灾自 动报警系统和固定式灭火系统。
3.1.3 500kV电压等级地下变电站的变压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和固定式灭火系统的设计需经过论证评审后确定。
3.1.4 变压器固定消防设施及报警系统的 产品选用及维护应满 足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的相关规定。
3.2 固定式自动灭火系统
3.2.1 户外变压器应选用水喷雾灭火系统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 一时,可选用排油注氮防爆型灭火系统:
1 扩建和改建的变电站,原变电 站的设计 未 要求变 压器 安 装固定式灭火系统。
2 变电站的条件不能满足变压器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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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火力发电厂内的变压器应选用水喷雾灭火系统。
3.2.4 电压等级 110kv及以上变电站地下布置的变压器宜选用 细水雾灭火系统。
3.2.5 电压等级 110kv及以上联建变电站的变压器宜选用细水 雾灭火系统。
3.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3.1 变 电站的变压 器 火灾自动 报 警系统 应采 用 集 中报警
系统。
3.3.2 火力发电厂的变压器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应采用控制中心 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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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变压器的固定式灭火系统的组件必 须采用经消防产品质 量监督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产品。
4.1.2 排油注氮 防爆 型灭火 系统的 氮 气瓶 和 排 油、注氮阀门及 其控制装置,应设在靠近变压器 的专用消防柜内 。其他固定式灭 火系 统的灭火 剂,动力 气 体、启动 气 体 储存 容器,灭火 剂 供 应装 置,应设在防火 间 距 外 且便 于 操 作 的专 用 设备 间或 专 用 消防 柜内。
4.1.3 专用设备 间的 环境 温 度应适宜于 灭火 剂 储存、加 压及 输 送 。专用设备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二级 。设置在地下室时,耐 火等级应为一级 。室 内 应保持干燥 和 良好 通 风 。专用设备间 的 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4.1.4 排油注氮防爆型灭火系统应在储油 柜至变压器油箱的油 路中设置具有启、闭信号反债功能的断流阀。
4.1.5 除满足本标 准第 3.1.2条 的 情况 外,当 变压器 采 用水喷 雾、细水雾等外部灭火系统保护时,变压器本体、绝缘子升高座孔 口、油枕、散热器、集油坑均应设喷头保护。
4.1.6 变压器固定式灭火系统供电应按 一 级负荷供电 。地下设 置的变压器固定灭火系统还应设置第三路电源。
4.1.7 变电站消防 泵房 的设 置应 满足 现行国 家标准《建 筑设计 防火 规范》GB50016和《消 防 给水 及 消火 栓 系统 技 术 规范》GB 50974相关条文的规定。
4.1.8 消防水泵 控制 柜设 置 在专用消防水 泵 控 制室 时,其防 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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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不应低于 IP30;与消 防水 泵设 置在 同一空间 时 ,其 防护 等级 不应低于 IP55。
4.1.9 主变固定 灭火 系统所 有管 道、喷头 及 支架 等 金 属 部件的 设计应满足被保护 对象 的灭火 要求 ,其离开 带 电 体(包括 套管 端 子和导线)的安全 净距 必须 满足 现行行 业标准《高 压 配 电 装置 设 计技术规程》DL/T5352中相关的要求 ,并不得带电检修。
4.2 水喷雾灭火系统
4.2.1 水喷雾灭火 系统 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水 喷雾灭 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219的规定。
4.2.2 水喷雾灭火 系统的雨淋报警阀应 按 现 行国家标准《自动 喷水灭火系统 第5部分:雨淋报警阀》GB5135.5的规定进行组 件的渗漏和变形试验。
4.2.3 在喷头最小工作压力 下 ,水雾 累积 体积 分布 应满足 Dv0.5 ˛300μm, v0.99˛900μm。
4.2.4 系 统 最 不 利 点 水 雾喷 头 的 实 际 工 作 压 力 不 应 低 于 0.35MPa。
4.2.5 火力发电厂变压器水喷雾灭火系统 的水源宜由市政管网 供给或采用浑浊度小于 10NTU 的工业用水。
4.2.6 水喷雾管 道系 统在最 低点 应 设 置放 空 阀 ,储存 水 喷雾消 防用水的水池应定期进行水质检测。
4.2.7 地下变电站水喷雾系统应充分考虑排水措施。
4.3 细水雾灭火系统
4.3.1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及水质要求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的规定。
4.3.2 油浸式变压器宜采用局部应用方式的开式细水雾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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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细水雾系统 宜 选用 泵 组系统 。消 防水 泵 不应少于 2台, 其中备用水泵不应少于 1台 。当 被 防 护的变压器数量大 于等 于 2台时,可共用一套供水设备。
4.3.4 开式系统 采用全淹没方式时,户内变电站的变压器室 不 宜有不能关闭的开口,变压器室与其他空间相通的开口和室内的 通风机、排烟系统及其管道中的防火阀应与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 动,并应在细水雾灭火系统实施 灭火前自动关闭 。当防护区内的 开口不能在系统启动时自动关闭时,宜在该 开口部位的上方增设 喷头。
4.3.5 喷 头 的 布 置 应 保证 细水 雾喷 放 均匀 并 完 全 覆盖 保 护区 域,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喷头与墙壁的距离不应大于喷头最大布置间距的 1/2。
2 喷头与其他遮挡物的距离应保证遮挡物不影响喷头正常 喷放细水雾;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4.3.6 采用局部 应用 方式的 开式系统,其 喷 头布置应能 保证 细 水雾完全包络或覆盖保护对象或部位,喷头 与保护对象的距离不 宜小于 0.5m。用于保护 室 内 油浸式变压器时,喷 头 的 布 置尚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变压器高度超过 4m时,喷头宜分层布置。
2 当冷却器距变压器本体超过 0.7m时,应在其间隙内增设 喷头。
3 当变压器下 方 设 置集 油坑 时,喷头布置应能 使细 水雾 完 全覆盖集油坑。
4 满足本标准第 4.1.5条的要求。
4.4 排油注氮防爆型灭火系统
4.4.1 排油注氮防爆型灭火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及取值范围应 符合表 4.4.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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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4.1 排油注氮防爆型灭火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及取值范围
序号 | 基本参数 | 取值范围 |
1 | 排油管道直径(mm) | ˝100 |
2 | 注氮管道直径(mm) | ˝25 |
3 | 注氮口数量(个) | 2~6 |
4 | 注氮压力(Mpa) | 0.5~1.0 |
5 | 火灾探测器数量(个) | 8~12 |
6 | 氮气瓶工作压力(Mpa) | 15士0.5 |
7 | 持续注氮时间(min) | ˝30 |
8 | 断流阀隔断流量(L/min) | 80~120 |
注:注氮口的口径应为 25mm。
4.4.2 当注氮阀 全开,氮 气灭火 剂 从 注氮 口 直 接 注入 变 压器油 箱时,排油注氮防爆型灭火系统注氮压力不应小于 0.5Mpa。
4.4.3 在排 油 阀 全开、注 氮阀 全开、排 油 侧 压力 接近 于 大 气 压 时,氮气灭火剂流量由 氮 气 减 压阀 的 流 量特 性 确 定,氮 气 减压 阀 的流量特 性 由 产品 制 造 企 业 提 供 。灭火 剂 设 计用量 应 按 下 式 计算:
N2 —N2 X
N2 X
N2 (4.4.3)
式中: N2 ——— 灭火剂设计用量(kg);
N2 ——— 氮气体积流量(m3/松);
N2 ——— 持续注氮时间(松);
N2 氮气密度(kg/m3),取
N2 —1.211kg/m3(0节、标准 大气压时)。
4.4.4 排油阀全开,变压 器油 箱 压力 从大 于 等 于 压力释 放阀 动 作整定值降至正常工作压力的时间不应大于 5松,压力释放阀动作 整定值由变压器制造企业提供。
4.4.5 排油管道 阻力计算 应 按氮 气 注入 变压器油箱,排 油管 道 中油、气流动阻力最大时确定,并应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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Δpoil—2.88koilX”oil2oil十coilXDLoilXoil2oil(4.4.5 1)
voil—KV X 2X(
P十H8l00800X9.8)(4.4.52)
coil—0.3164X —0.25 (4.4.53)
式中:Δpoil——— 排油管道阻力(pa);
P 压力释放阀动作整定值(pa);
koil 排油管道局部阻力修正系数;
KV ——— 排油管道流速修正系数;
coil——— 排油管道内壁面摩擦阻力系数;
voil——— 对应排油管中介质最大流量时的平均流速(m/s); oil——— 变压器油密度 ,取
oil—800kg/m3;
Loil——— 从变压器油箱出口至排油管出口的管道长度(m); Doil——— 排油管内径(m);
Hoil——— 油箱液位高度(m);
voil——— 变压器油运动粘度(m2/s)。
4.4.6 氮气在进入变 压器油 箱前 的 注氮 管 道 阻 力损失 ,应按 下 式计算:
Δ N2— pipe—CN2LN2 X N2 X4 N2 十0.637X(0.75水1十0.2K2)X N2 X4 N2
—(N2
N2 十0.478 1十0.127 2)XPN2 X4 N2(4.4.
6 1)
CN2 —0.3164X()—0.25 VN2 —
22
PN2 —1.25X(10 N2 十1.0)
(4.4.62)
(4.4.63)
(4.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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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N2 —— 注氮管道内壁面摩擦阻力系数;
N 注氮管道长度(m);
D —— 注氮管内径(m);
N2 氮 气 密 度(kg/m3),取
N2 —1.211kg/m3 (0节、标准大气压时);
QN2 —— 氮气体积流量(m3/s);
K1—— 注氮管道弯头数量;
K2 注氮管道阀门数量;
VN2 —— 注氮管中氮气流速(m/s);
ON2 —— 氮气运动貓度(m2/s);
2 |
PN —— 注氮管内氮气压力(Mpa)。
4.4.7 氮气 进入 变 压器油 箱 后 ,氮 气 搅拌 变 压 器油 ,在油 箱 中 气、油流动的阻力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ΔPN2— box—P十1480Hoil十oilX4
N2 XK
(4.4.7)
2 式中:ΔPN — box | 氮气进入油箱的阻力(pa); |
P | 压力释放阀动作整定值(pa); |
Hoil——— 油箱液位高度(m);
oil 变压器油密度(kg/m3),取
oil—800kg/m3;
QN2 ——— 氮气体积流量(m3/s);
D ——— 注氮管内径(m);
kn ——— 冷却油的貓度影响系数。
4.4.8 排油注氮 防爆 型灭火 系统的主要部、组 件 应符 合 本标准 附录 A的有关技术要求。
4.4.9 排油注氮防爆型灭火装置制造企业 应有必要的试验装置 和测试仪表 ,并应对下列排 油 注氮 防 爆 型灭火系 统的主要部、组 件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进行出厂前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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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排 油阀、注氮阀、断流阀的 压力 试验,密封 试验和断 流阀 的关闭试验。
2 火灾探测器的静态动作温度试验和响应时间试验。
3 控制柜的功能、性能试验。
4.4.10 排油注氮防 爆型 灭火 装置 的 供应 商 应向 用 户 提 供系统 主要部组件排油阀、注氮阀、断流阀、火灾 探测 器、控 制 柜 等的技 术数据。
4.4.11 排油注氮灭火系统在 满足本标 准附录 A 的技 术要求之 外,还应有防误动的措施:
1 排油管路上的 检 修 阀 处于 关 闭状态 时,检 修 阀应 能向 消 防控制柜提供检修 状态 的 信号 。消防 控制 柜 接 收 到 的消 防启动 信号后,应能禁止灭火装置启动实施排油注氮动作。
2 消防控制柜面 板 应 具 有 如下 显示 功能 的 指示灯 或按钮: 指示灯自检;消音;阀 门(包括 排 油阀、氮 气释 放阀 等)位 置(或 状 态)指示;自动启动信号指示;气瓶压力报警信号指示等。
3 消防控制柜同时接收到火灾探测装置和气体继电器传输 的信号后,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执行排油注氮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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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火灾报警与系统启动
5.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5.1.1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变压器火灾 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规范》GB50116的 规定。
5.1.2 火灾自动 报警 系统 应 设置 联动 控 制器,可 联动启动相应 的固定式灭火系统。
5.1.3 变压器的固定式灭火系统应设 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机 械应急操作三种控 制 方式,平时应采 用自动 控 制 方式,并应具 备 远程监控功能。
5.1.4 在设有火灾 报警 与灭火系统 的火力 发 电 厂 和变 电站中, 变电站的每台户外变 压器 或每 间 变压器 室 应划为 1个 火灾探测 区域,所有户外变压器 或变压器 室 宜 划 分 为 1个 火灾报警区域。 火力发电厂的每台发电机组(包括主变 压器、启动变压器、联络变 压器、厂用变压器等)宜划分为 1个火灾报警区域。
5.1.5 变电站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显示变压器火灾报警部 位和变压器固定式灭火系统的状态,并发 出 声、光 报警 信 号 。在 无人值班的变电站中,应将 上述 信 号以 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 括联动控制设备)的故障信号输送至上级有人值班变电站 。上级 有人值班变电站的火 灾自 动报警系统 宜与城市火灾报警 信息 系 统联网。
5.1.6 变电站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宜显示 灭火剂控制阀门和其 他联动控制设备状态 信号;采 用排 油 注氮 防 爆 型 灭火系统,还 应 集中显示排油阀和断流阀的状态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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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 火力发电厂的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能显示变压器的火灾 报警信号和变压器固定式灭火系统的状态信号。
5.1.8 火灾自动报 警系统应 设 置 交 流电 源 和 蓄 电 池 备 用电 源, 交流电源应按一类负荷供电。
5.1.9 变压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接地装置 。系统接地应 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火 灾自 动 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 规定。
5.2 火灾探测器
5.2.1 变压器火 灾自 动报警 系统 宜采 用 感温 火灾探测 器,室 内 变压器也可采用吸气 式 感 烟探测 器 。火灾 探测 器的 安装 位置 和 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当采用排油 注氮 灭火 系统时,可采 用 线 型 感温 火灾探测 器或易熔合金感温 火灾 探测器 。易熔 合金感温 火灾 探测 器宜安 装于变压器 顶 部,其 温度 敏感 元件 离 变 压器油 箱距 离 不应 超 过 180mm,数量不得少于 2个。
2 当采用除排 油 注氮 灭 火系统 外其 余 灭火 系统时,宜采 用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探测器可安装于变 压器顶部,或环绕变压 器安装 。当安装于变压器顶部时,宜布置在释压口、储油柜、散热 器(分体式散热器 除外)、瓷套 管法兰 等 易于爆 裂着火的部位,且 应保持与变压器上方带 电设备的安 全 距 离,不应 紧 贴 箱 盖敷 设; 环绕变压器安装时,宜分上、下两层布置,距 离变压器油箱不宜超 过 0.5m。
3 室内变压器 采 用 吸气 式感 烟 探测 器时,应安装于 变压器 上方,保持与变压器上 方带 电 设备的 安 全 距 离,且 不应采 用金 属 吊杆。
5.2.2 感温火灾 探测 器的 温 度敏感 元件 应 使用 灵敏度高、响 应 时间短的元件,火灾探测器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 3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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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易熔合金感温火灾探测器温度敏感 元件的静态动作温度 的误差范围和试验 方法,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消防用 易熔合 金 元件通用要求》GA863的 规定;线 型 感温 火灾 探测 器 的设备 性 能、安装方式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线型感温火灾探 测器》GB16280的规定。
5.2.4 当感温火灾探测器 装置在变压器油 箱顶 部时,其 温度敏 感元件的额定动作温 度应 超过 夏季 高温季节 变压器 满 负 荷时变 压器油箱顶部周围空气所达到的温度。
5.2.5 易熔合金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弹赁、行程开关、触点等元器 件应密封在防尘罩壳内,但温度敏感元件不宜装置罩壳。
5.2.6 易熔合金感温火灾探测器的触点电路电阻、额定电流、额 定电阻、触点接通容量、触点失效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继 电器 第 23部分:触点性能》GB/T14598.1的规定。
5.3 系统启动
5.3.1 变压器火 灾自 动报警 与固定式灭火系统 的启动,应符 合 以下要求:
1 当满足逻辑启动条件时,采用自动 启动方式,通过联动控 制回路启动变压器固定式灭火系统,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2 在确认变压器火灾发生且固定式自 动灭火系统未自动启 动时,运行人员可在现 场或控 制室,采 用手 动启动 方 式启 动变压 器固定式灭火系统。
5.3.2 水喷雾及细水雾系统宜在 2个或 2个以上火灾探测器发 出火灾信号和变压器失电信号同时发生时,予以启动。
5.3.3 排油注氮 系统 的启动 控制,宜 选用以 下信 号和 外 部火灾 探测信号及变压器失电信号进行逻辑组合:
1 变压器非电气量保护信号。
2 就地油压超压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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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系统拒动和误动的防止
5.4.1 火灾自动报警与固定式灭火系统控 制柜的抗电磁干扰能 力,应通过国家 EMC认证。
5.4.2 固定式灭火系统启动回路应通过抗电磁干扰检测。
5.4.3 排油注氮防 爆型 灭火系统 宜采用 双 组并列 的启动回 路, 一组反映变压器内部故障信号逻辑组合启动回路,另 一 组反映变 压器火灾信号逻辑组合启动回路。
5.4.4 灭火剂泄漏应进行报警。
5.4.5 手动火灾 报警 按钮 应 加装保护 罩,露天 布置 的 手 动报警 按钮应设置防雨措施。
5.4.6 变压器开关 跳闸 信号 宜引入 变压器火灾自动报 警系统, 作为固定式灭火系统的一个启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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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 水喷雾灭火系统和细水雾灭火系统 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水喷雾灭火系统 技术规范》GB50219和《细水雾 灭火系 统技术规范》GB50898的规定 。水喷雾和 细水 雾灭 火 系统的水 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 1.5倍。
6.0.2 排油注氮防爆型灭火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管道的施工应按 现行国家标准《工业 金 属 管 道 工 程施工 及验收规范》GB50235和《现场 设备、工业管 道 焊接 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GB50236的规定执行。
2 阀门和排油管 道 及 注氮管 道应采 用 法兰连结,法兰间应 用耐油“O”形圈密封或金属平垫圈密封。
3 排油管道及注氮管道伸向消防柜的 水平管道应有不小于 2%的上升坡度。
4 排油管道和注氮管道应设固定 支、吊架用于固定,固定应 牢靠 。注氮管道支、吊架的间距 应符合表 6.0.2的规定 。注氮管 道末端近变压器油箱处,应用支架固定。
表 6.0.2 注氮管道支、吊架的间距
公称直径(mm) | 20 | 25 | 32 | 40 |
间距(m) | ˛1.5 | ˛1.8 | ˛2.1 | ˛2.4 |
5 系统的管道 基本 安装 完毕,在 未连 结 排 油 隔离阀 和注氮 隔离阀前,应采用高压 空气 对 排油管 道 和 注氮 管 道进 行 吹扫,清 除管内的杂物及尘土 。吹扫完毕,应采用白布检 查,直至无铁锈、 尘土、水溃及其他杂物出现。
6 系统的排油管道和注氮管道全部安装结束后应采用变压 — 16 —
器本体油进行管道试 压 。管 道注 油 试 压前 必须 打 开 排 气 阀或排 气注塞排除 管 道 内 空气 。试 验压力 0.15Mpa,稳 压 2h,应 无渗 漏,压力降 不应大 于精 度为 1.0级、量程为 0.2Mpa试压 监测 压 力表的 1个刻度值。
6.0.3 变压器火 灾 自 动 报 警系 统 的 施工 应符 合现 行 国家 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的规定。
6.0.4 整体型感温火灾探测 器安装 前,应 先 将 火灾 探测 器支架 固定在变压器油箱顶部的安装座上,火灾探测器与支架间应用紧 固件固定。
6.0.5 装置于变压器顶部及周围的信号传 输线应采用耐老化防 护层、耐高温阻燃绝缘 层 的专 用电 缆,绝缘 层 的 许 可 工 作 温度不 应低于 150节;火灾探测器布线应独立引线至消防端子箱。
6.0.6 易熔 合 金 感温 火灾 探测 器 之间 的电 缆 连接 应符 合以 下 要求:
1 接线头宜采用 “O”形或 “Y”形预绝缘接头压接。
2 连接电缆应采用本章第 6.0.5条规定的专用电缆。
3 户外变压器 进入 接线 盒的电 缆、接线 盒盒 盖 的 密 封应符 合防雨要求。
4 雨天不应进行户外变压器探测器的接线安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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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7.1.1 系统的竣工验收 应 由建设 单位 组 织 质检、设计、施工、监 理、运行等单位共同参加。
7.1.2 系统验收时,应进 行火灾自动 报警与固定式自动 灭火系 统联动模拟试验 。模拟试验应符合本章第 7.3节的规定。
7.1.3 系统竣工验收时,建设、施工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 经批准的施工验收申请报告。
2 施工竣工图、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文件。
3 主要系统组件和材料应有符合市场 准入制度要求的检验 报告、有效证明文件、产品 出 厂 合 格 证 和相 关 材 料 以及 材 料和系 统组件进场检验的复验报告。
4 系统及其主要组件的安装使用和维护说明书。
5 施工单位 的有 效 资 质 文 件和施 工现 场质 量 管理 检 查 记录。
6 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施工事故处理报告。
7 系统试压记录、管网冲洗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 系统施工过程调试记录。
9 其他资料。
7.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验收
7.2.1 火灾自动报 警系 统的 验收 应符 合现行 国家标准《火灾自 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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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所有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进行火灾模拟试 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
7.2.3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备电源应进 行 3次切换试验,每次 试验均应正常。
7.2.4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进行 功能试 验,每个 功能重 复 1次~ 2次,被试验的基本功能应符合现行 国家 标准《火 灾报警控 制器》 GB4717的规定。
7.2.5 各项检验项目 中,当 有 不 合 格 时,应 修 复 或更换,并进 行 复验 。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应加倍检验。
7.3 固定式自动灭火系统的验收
7.3.1 系统验收时,宜在 系统 采 用自 动启动 方 式 情况 下进行 模 拟试验。
7.3.2 系统模拟 试验 的启动 条件,宜 选取 包 含 外 部火灾 探测信 号和非电量信号或变压器开关跳闸信号的一组逻辑组合。
7.3.3 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模拟试验应采用专用测温装置进行。
7.3.4 手动火灾 报警 按钮 应进 行 模拟 启动 试 验,并重 复1次~ 2次。
7.3.5 消防用电设备电源 的自动 切换 装置,应进 行 3次 切换 试 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
7.3.6 水喷雾灭火系统和细水雾灭火系统 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水喷雾灭火系统 技术规范》GB50219和《细水雾 灭火系 统技术规范》GB50898的规定。
7.3.7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模拟试验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系统符合启动条件时,消防水泵应 启动,雨淋报警阀应开 启,喷头应喷出水雾,并发出相应的声、光报警信号。
2 拆下系统最 不 利点 水雾喷 头,安装 精 度 等 级不 低 于 1.0 级的压力计测量水压,压力不应低于设计要求规定的水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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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 细水雾灭火系统应 设 置 1套 系统 试 验 装置,其 位 置应 设 置在通向被防护变压器的供水管道上。
7.3.9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模拟试验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系统符合启动 条 件时,泵 组 细 水雾灭火系统中的 消防水 泵应启动,水流控制阀 门 应 开启,喷 头应喷出水雾 并发 出 相应 的 声、光报警信号;泵组与 瓶 组 的 组 合细 水雾灭火系统中的 动力 气 体、启动气体储存容器的容器阀应开启,选 择阀应开启,水流控制 阀应开启,喷头应喷出水雾并发出相应的声、光报警信号。
2 拆下系统最 不 利点 水雾喷 头,安装 精 度 等 级不 低 于 1.0 级的压力计测量水压,压力不应低于设计要求规定的水压。
7.3.10 排油注氮防 爆型 灭火系统的 模拟 试 验 方法 应符 合以 下 要求:
1 系统符合 启动 条件时,排油 阀开启,排油 试验 阀关闭,变 压器油排至排油试验阀为止;注氮阀开启,氮气排入大气,断流阀 关闭,并发出相应的声、光报警信号。
2 试验结束后,排油阀关闭,排油试验阀开启,注氮阀关闭, 断流阀应恢复正常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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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件的技术要求
A.0.1 灭火剂储存装置
1 灭火剂应采用纯度不低于 99.99%的工业氮气。
2 灭火剂储 存瓶 应符 合现行国 家标准《钢 质 无 缝 气瓶》GB 5099的有关规定。
A.0.2 排油阀及其控制装置
1 排油 阀 的结 构 和所使用的 材 料 以及 其他 因素,应 按 在 90节以上连续工作的条件选取。
2 排油阀应选用快开型阀门。
3 排油阀应选用零渗漏的弹性密封副密封阀门。
4 排油 阀 的 控 制 装置应 在 接 收 到 阀 门开启 信 号后,小于 200m松的时间范围内,将排油阀打开。
5 排油阀的控制装置应有 “自动开启”和 “手动开启”两个运 行操作方式,并有 “运行”和 “试验”两个工作状态。
A.0.3 注氮阀及其控制装置
1 变压器正常运行时,严禁氮气漏入变压器油箱。
2 注氮阀的控制装置应有 “自动开启”和 “手动开启”两个运 行操作方式,并有 “运行”和 “试验”两个工作状态。
3 注氮阀应在排油阀开启后 2松~5松时间范围内开启。
A.0.4 断流阀
1 断流阀在变压器 正常 工作 情况 下,应 允许 变压器油双 向 流动。
2 断流阀应 具 有 手 动 复 位 装置,在 接点闭 合时,应能 输 出 声、光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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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装于露天的消防柜防 护等 级应不低 于 IP55,进出 消防 柜的管道、电缆与消防柜箱体之间应装设密封圈 ı
2 消防柜应有防潮措施 ı
A.0.6 排油管道和注氮管道
1 排油管道、注氮管道均应选用经防 锈处理的无缝钢管,排 油管道使用的法兰也应进行防锈处理 ı
2 排油阀后宜装置排油试验阀 ı
3 注氮口应取 相 等设计 流量,注氮管 网分流 点 至 各 注氮 口 的管道阻力损失的差值不应大于 20% ı
4 排油管道、注氮 管 道 最 高 位 置 上均 应安装排 气 阀 门或排 气旋塞 ı
A.0.7 控制柜
1 安装于控制柜 中的 排 油 注氮控制器 应 有火灾 信 号保 持、 记忆功能,并宜有自动或手动编程功能 ı
2 控制柜应有遥信、遥控接口 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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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编 号:
工程名称 | 工程地址 | |||||||||||||||
使用单位 | 联系人 | 电话 | ||||||||||||||
调试单位 | 联系人 | 电话 |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 | |||||||||||||||
工 程 主 要 设 备 | 设备名称型号 | 数量 | 编号 | 出厂年月 | 生产厂 | 备注 | ||||||||||
施工有无 遗留问题 | 施工单位 联系人 | 电话 | ||||||||||||||
调 试 情 况 | ||||||||||||||||
调试人员 (签字) | 使用单位人员 (签字) | |||||||||||||||
施工单位 负责人 (签字) | 设计单位负责人 (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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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C 管网冲洗(吹扫)记录表
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管段号 | 材质 | 管径 (mm) | 冲洗(吹扫) | 结论 意见 | ||||
介质 | 压力 (Mpa) | 流速 (m/s) | 流量 (L/s) | 冲洗 次数 | ||||
施工单位: 部门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质量检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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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D 系统试压记录表
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管段号 | 材质 | 管径 (mm) | 设计工 作压力 (Mpa) | 温度 (节) | 强度试验 | 严密性试验 | ||||||
介质 | 压力 (Mpa) | 时间 | 结论 意见 | 介质 | 压力 (Mpa) | 时间 | 结论 意见 | |||||
施工单位: 部门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质量检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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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E 不同温度下水的密度及动力翻度
温度(节) | 密度 ![]() | 动力貓度 ![]() |
0 | 999.8 | 1.8 |
4.4 | 999.9 | 1.5 |
10.0 | 999.7 | 1.3 |
15.6 | 998.8 | 1.1 |
20.0 | 998.2 | 1.0 |
26.7 | 996.6 | 0.85 |
30.0 | 995.7 | 0.80 |
32.2 | 995.4 | 0.74 |
37.8 | 993.6 | 0.66 |
40.0 | 992.2 | 0.65 |
50.0 | 988.1 | 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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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F 系统验收表
序 号 | 主 要 项 目 | 分项内容 | 主要技术要求 | 分项验收 意见 | 综合验收意见 | |||
合格 | 不合 格 | 合格 | 基本 合格 | 不合 格 | ||||
1 | 技 术 资 料 文 件 | 1.图纸、文件 | 设计 竣 工 图 纸、有 关 批 件、设计修改文件 | |||||
2.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 埋地管路验收 记 录、隐蔽 线、缆验收记录 | |||||||
3.主 要 部、组 件 技 术 资料 | 合 格 证、技 术 性 能 测 试 记录 | |||||||
4.调 试 及 验 收 技 术 资料 | 部、组 件 调 试记 录,管 网 冲洗、试压记录 | |||||||
2 | 灭 火 剂 、 电 源 等 | 1.灭 火 剂 量、灭 火 剂 储存容器 | 符合设计要求 | |||||
2.系统压力 | 系统最 不 利点处 灭火 剂 压力符合设计要求 | |||||||
3.泵房功能 | 消防水 泵 数 量、压力、流 量、储水水 箱 容量等 符 合 设计要求 | |||||||
4. 启 动 气 源、动 力 气源 | 储气 瓶储气 量、数量、压 力符合设计要求 | |||||||
5.电源 | 有备 用电 源,主、备 电 源 切换可靠 | |||||||
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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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序 号 | 主 要 项 目 | 分项内容 | 主要技术要求 | 分项验收 意见 | 综合验收意见 | |||
合格 | 不合 格 | 合格 | 基本 合格 | 不合 格 | ||||
3 | 管 网 | 1.灭火剂控制阀门 | 耐压、口 径、通 流 量 符 合 设计要求,无泄漏 | |||||
2.其他主要阀门 | 耐压、口 径、通 流 量 符 合 设计要求,无泄漏 | |||||||
3.管 网 各 管 段 口 径、 管件 | 符合设计要求 | |||||||
4.管网布置、支吊 | 坡度、支吊 间 距 等 符 合规 范、标准要求 | |||||||
5.喷头 | 喷头布置、数量 符 合 设计 要求,喷头有合格证 | |||||||
4 | 模 拟 试 验 | 1.火灾探测器 | 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 |||||
2.系统模拟试验 | 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 |||||||
5 | 维 护 管 理 | 规章、维护管理人员 | 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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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 行本标准 条文时 区 别 对 待,对要求 严格程 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 “必须”;
反面词采用 “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 “应”;
反面词采用 “不应”或 “不得”。
3)表 示 允许稍 有选 择,在 条 件 许 可 时 首先 应 这 样做 的 用词:
正面词采用 “宜”或 “可”;
反面词采用 “不宜”。
2 条文中指定 应 按其他 有关标准、规范 执 行时,写 法 为 “应 按…… 执行”或 “应符合…… 的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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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
4 《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219
5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
6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
7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 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GB50257 9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
10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
11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GB16280
12 《火灾报警控制器》GB4717
13 《钢质无缝气瓶》GB5099
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 5部分:雨淋报警阀》GB5135.5 15 《电气继电器 第 23部分:触点性能》GB/T14598.1
16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GA835
17 《消防用易熔合金元件通用要求》GA863
18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
19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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