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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高层建筑的火灾预防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和施工的管理,适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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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管理规定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文件 浙消〔2020〕140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从业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市消防救援支队,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消防技术服务监管,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维护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厅字〔2019〕38号)等政策文件,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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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保障执法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消防救援局“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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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各市消防救援支队: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以下简称《界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宣贯,广泛发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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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基本情况
浙江总队为二类总队,下辖12个消防救援支队、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代管中国救援浙江机动专业支队。其中,杭州、宁波、温州支队为副总队级单位,义乌支队为县级市支队。全省共编制114个大队、200个消防救援站,指战员5920名(其中指挥员编制2009名,消防员编制3911名)。目前,全省实有消防救援站304个,指战员5040人,其中指挥员2120人,消防员2920人(不含2019年第二次征召的新消防员…-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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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防重点领域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重点领域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年 10月 26日 14: 29 信息来源: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作者: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各市消防救援支队,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消防重点领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消防执法惩戒效果,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消防执法…-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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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明确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若干事项的通知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文件 浙消〔2023〕23号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明确公众聚集场所 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若干事项的通知 各市消防救援支队: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服务保障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十条措施》,深入推进消防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若干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请途径 申请人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电…-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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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文件 浙消〔2023〕24号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 清单(第二版)的通知 各市消防救援支队: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服务保障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十条措施》,推进消防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化营商环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总队制定了《浙江省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二版)》,现印发给你们。《浙江省消防领域轻微…-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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