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依法制止和惩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预防重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我总队制定了《上海市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4年6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传真反馈(传真号码:28955482)或者发送至电子邮箱shxffgc@163.com。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