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疑问解答(部分)

以下是北京消防救援纵队对相关消防问题的解答:

退休人员技术负责人
2025-08-12 10:49:42
咨询:请问,退休人员可以担任技术负责人吗?
回复:您好,退休人员可以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8-13 11:06:52

消防维保工作细节
2025-08-13 14:23:40
咨询:领导,您好!维保项目上消防主机、消防水泵房等不在维保区域,但是消防终端设备在维保区域,季度维保要求有主机联动测试,有些地方主机操作困难,不好协商,请问要求测试时,维保报告怎么体现?麻烦领导答疑解惑!
回复:对于不在维保区域内的重要消防设施如消防水泵、消防主机等,可不进行测试。但执业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在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时,应明确重要消防设施例如消防水泵、消防主机的维保内容不在合同范围内;二是在出具月度及季度维保报告时,对不在合同范围内的重要消防设施要标记“不在合同范围内”。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8-14 08:40:02

灭火器年检要求
2025-07-15 15:45:17
咨询:2022年购买并投入使用的灭火器,去年均已年检,新规范出台后,今年是否需要年检?
回复:未对“年检”做出要求。如灭火器不存在机械损伤、明显修饰、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不需要进行送检维修。但应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5.3.2要求及时送修。
火调技术处2025-08-11 16:31:09

关于北京市企业内部灭火器检查存在疑问的咨询
2025-08-04 11:51:04
咨询:您好,依照消防总局之前的回复,企业的灭火器不需要进行年检,但仍需按照灭火器生产年限及检测要求进行检测。此前我司的灭火器仍为一年进行一次检测(使用地点为写字楼内)。 我想询问的是: 1、2025年新国标之前生产的灭火器是否仍需要一年一检?还是按照《灭火器维修》要求进行检测即可? 2、北京地方的消防要求对于写字楼内使用的灭火器是否有明确的检查周期规定? 3、是否有其他地方性的灭火器检查相关规定?
回复:1.未对“年检”做出要求。如灭火器不存在机械损伤、明显修饰、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不需要进行送检维修。但应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5.3.2要求及时送修。 2.灭火器用户应参照《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5.2要求对相应场所内配置的灭火器开展定期巡查检查。 3.对灭火器暂无其他地方性检查规定。
火调技术处2025-08-11 16:38:29

喷淋头使用年限
2025-08-07 11:23:26
咨询:您好 消防喷淋头有使用年限要求吗?
回复:暂无使用年限要求。
火调技术处2025-08-11 16:44:46

灭火器出厂时间以哪个日期为准?
2025-07-11 09:07:34
咨询:按照《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表10.0.8.9,灭火器报废期限以出厂日期开始计算。 请问出厂日期是以瓶体钢印日期还是以合格证日期为准?
回复:出厂日期是以瓶体钢印日期为准。
火调技术处2025-08-11 16:29:20

消防维保技术咨询

2025-08-07 14:14:53
咨询:请问消防维保-月度检测中风机功能项-风机风量是测现场风口处风速计算得出,还是风机侧进/排风处风速计算得出
回复:消防维保-月度检测中风机功能项-风机风量的计算方法是:风机出风口的平均风速×出风口的面积×3600s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8-11 15:56:10

关于维保项目计划问题

2025-08-01 13:45:45

咨询:如果甲方只想做两次维保,做半年检和年检,请问符合要求吗?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因此,单位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比如《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14章“维护管理”中要求:每月应手动启动消防水泵运转一次;每季度应对系统所有的末端试水阀和报警阀的放水试验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并应检查系统启动、报警功能以及出水情况是否正常。 因此,甲方只做消防设施的半年检和年检不符合要求。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8-07 08:55:40

咨询维保和检测时的人数

2025-07-30 19:34:22

咨询:您好!在维保和检测时,一消和操作员的人数有什么要求吗?最少多少人,最低多少人?有的话,有没有具体文件或规范?

回复: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部第7号令)相关规定:机构接收委托承接维保、检测项目时,应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消防设施操作员应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结论性文件应由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执业印章,并对服务质量负责,并未对具体人数作出明确规定。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8-05 09:04:49

技术负责人和中级维保员职业有冲突吗

2025-07-31 17:54:27

咨询: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有一消证书也有中级维保操作员证书,可以去项目上同时职业吗?

回复:同时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的执业人员,可以既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角色,又担任操作员的角色,但不能在同一项目中既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角色,又担任操作员的角色。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8-05 09:10:18

咨询开业检

2025-07-30 13:48:25

咨询:大于300平米的攀岩馆,属于健身吗?是否需要申请开业前检查

回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第三项,体育场馆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需要申请办理消防安全检查。

防火监督处2025-08-05 16:14:56

电气防火检测问题

2025-07-28 10:58:03

咨询:您好,向您咨询一下,北京电气防火检测报告上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签字人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吗?如果不是需要具有什么资格的人员进行签字盖章?

回复: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143号)第三十条规定:下列消防安全技术文件应当以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单位的名义出具,并由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名,加盖执业印章: (一)消防技术咨询、消防安全评估、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书面结论文件;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年度消防工作综合报告; (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书面结论文件; (四)灭火器维修合格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文件。 根据此条规定,电气防火检测报告不属于上述消防安全技术文件,不得加盖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印章,但按照《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DB11/T 065—2022)第4.2.1条规定:4.2.1 机构应设置本机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并按照检测对象设置项目负责人,未对具备资格进行明确。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8-01 14:44:16

关于建筑是否设置消防水池咨询

2025-07-08 15:26:24

咨询:领导您好! 有一栋建筑,使用性质为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占地面积700㎡,高度15米,建筑体积约10500m³,查规范得知喷淋系统设计流量为10.67L/S, 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为10L/S,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为25L/S,合计45.67L/S, 市政水厂提供资料显示该地区DN200市政管道流量为53L/S-63L/S,按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 6.1.12规定,该建筑是否可不设置消防水池?消防设施直接在市政官网上取水。

回复:您好,根据您描述情形,不能确定是否可不设置消防水池。若该市政供水为单路管道,必须设置消防水池;若为两路,还需考虑市政管网在火灾时叠加生产生活最大用水量后,是否仍能保证持续稳定供应。建议委托市政部门实测供水可靠性,并报市规自、住建等消防机构确认。

防火监督处2025-07-28 18:33:57

报警主机集中,需审批吗?

2025-07-07 15:04:44

咨询:原有4个消防报警系统主机,改造需将4个报警系统集中到1台大容量的报警主机上集中管理,并迁到指挥中心,需要消防审批吗?

回复:您好,您所描述情形,涉及消防设施系统改造工程,需纳入审查验收流程,建议详询市规自、住建部门。

防火监督处2025-07-28 18:33:41

咨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测试比例的问题

2025-07-24 13:03:36

咨询: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范》DB11/T 3035-2023和北京市维保检测线上系统中对部分消防设施的维保检查、测试比例进行了规定,比如防火门、消火栓箱等每月检查不少于总数的10%。请问很多没有规定检查、测试比例的消防设施,比如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灯、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报警阀等,是否每月都要全部进行检查、测试?谢谢。

回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范》DB11/T 3035-2023按照月度、季度、半年、年度的维保要求规定了消防设施的测试比例,比如:报警阀的功能需要每月全数测试;防排烟风机的功能需要每季度全数测试,季度、半年、年度的测试可以分派到每月执行,也可以按照季度、半年、年度的要求去执行。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82215169.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7-28 15:55:42

消防维保委托方设备故障维修该由谁维修?

2025-07-24 10:26:07

咨询:消防维保服务机构,受委托为甲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年度维保服务,甲方消防设备出现故障是否必须由消防维保服务机构在职人员负责维修处置?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三)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保持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是单位的法定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因此甲方消防设备出现故障不是必须由技术服务机构的在职人员负责维修。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7-28 15:40:36

中控室手自动转换是否有明文规定的时间限制?

2025-07-21 01:25:19

咨询:北京消防总队,您好,请问中控室值机人员在确认火警为真实火情后,应在几秒内将消防主机由手动调整至自动状态?网传是10秒内?有人说是30秒内?最新的规定《消防控制室四块处置规程》中也没有明确说明。还有人说《消防控制室执法检查细则 2023版》未公布,里面提到过。请问,我们值班时应该多快手自动转换?谢谢您!

回复: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4.2.1规定: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北京市地方标准《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规范》(DB11/T 2104-2023)6.5.1规定:消防控制室主班人员在确认火情后,应确认以下内容:a)火警报警控制器处于自动状态;b)报警区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自动消防设施启动状态。6.5.2规定:消防控制室主班人员对未联动启动的消防设施,应远程进行手动启动,并持续监控各系统工作状态。因此,消防控制设备日常应保证自动状态,并非确认火情后将手动状态切换为自动状态。

防火监督处2025-07-24 19:03:12

请问北京地区对于餐饮后厨是否需要设置消防自灭系统有相应的地方性规范标准吗?

2025-07-18 13:43:54

咨询:餐厅不到600平方米,使用市政天然气,北京地区对于餐饮后厨是否需要配置消防自灭系统有规范吗?与国标是否一致呢?

回复:您好,本市依据国家标准对餐饮场所是否设置自动灭火系统进行管理,如《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防火监督处2025-07-24 19:01:39

大型群众性活动,无需消防部门审批(备案)

2025-07-07 14:49:55

咨询:一:大型群众性活动,无需消防部门审批(备案),但一事一策原则,到底需不需要告知消防部门、并来进行检查验收,承办单位需不需要自行检查或找第三方检测出具报告;二:公司是做检验检测的机构,消防检测资质需要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批准进行相关业务,电气检测资质需不需要在消防总队做资质申请。电气检测如不需要在此申请资质,需要去其他政府部门申请才能开展相关业务吗。

回复:一、根据《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以及北京市大型活动综合服务保障协调机制要求,大型群众性活动无需消防部门审批(备案),消防部门根据相关部门或属地党委政府通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主承办单位应当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活动全过程、全环节落实排查检查、应急值守等防范措施。目前大型群众性活动并无强制性要求必须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消电检报告。但是鼓励主承办通过聘请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的方式来查漏补缺,提升活动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公司开展电气防火检测不需要资质申请,也不需要向北京市消防救援局进行备案;公司满足《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DB11/T 065-2022)的要求即可开展电气防火检测业务。

防火监督处2025-07-23 18:09:56

中控室远程值守控制问题

2025-07-17 11:27:24

咨询:问题1:远程值守的控制方式是否明确使用物理方式如机械臂,还是通讯协议方式?还是都可以?问题2:物理形式(机械臂或xy轴)是否违反gb50116,348项,设备面盘前,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米的要求?

回复:法规规定了两层意思表示,一是应当实现远程操作控制的功能,二是按照国建标准进行设计、施工。主要是按照《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等国家标准,设计、功能上,主控制室除应能显示分控制室消防设备状态信息外,还应实现对分控制室重要设施的操作控制;施工上,符合前述施工规范,保证设备可靠性。同时,应当两个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均应按照《消防法》要求,持证上岗,并签订消防协议,明确各自值班、设施维护和应急处置职责。目前,符合国家标准实现远程操作控制的主要是控制中心-分控制室的设置模式。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7-29 10:43:21

关于疏散通道的问题

2025-07-09 14:35:16

咨询:300平米以上二层商业用房,两个疏散通道,其中一个借用住宅楼的公共楼梯,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回复:您好。《建筑防火通用规范》4.3.2 规定住宅与非住宅功能合建的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2 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4 住宅与商业设施合建的建筑按照住宅建筑的防火要求建造的,应符合下列规定:2)每个独立单元的层数不应大于2层,且2层的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 3)每个独立单元中建筑面积大于200㎡的任一楼层均应设置至少2个疏散出口。上述商业用房两个疏散通道不得借用住宅楼的公共楼梯。

防火监督处2025-07-18 14:24:25

关于消防维保项目负责人打卡做项目的时间问题

2025-07-07 09:36:08

咨询:前几天公司领导参加培训,回来传达信息:维保项目负责人一天不能做两个项目,北京消防救援总队会检查一天做两个项目的情况。请问是否属实?如果两个项目距离特别近,一天可以完成两个项目的工作,仍不能一天做两个项目?

回复:项目负责人在保证项目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一天执业的项目数量不做限制。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7-11 11:24:50

风机风量

2025-07-05 10:59:41

咨询:请问领导,在一个防烟分区测的排烟量符合设计要求,但排烟量与风机名牌不一致,在月维保中的这项是否合格?

回复: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范》(DB11/T 3035-2023)要求,每月需要测试风机的风量,不需要测试防烟分区的排烟量,考虑到风机本身的损耗,一般情况下,每月测试的风机风量一般小于风机铭牌标注的风量,测试的风量大于70%风机铭牌标注的风量就可判定合格。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7-11 09:58:02

关于避难间非紧急状态下的合规兼用

2025-06-26 18:10:41

咨询:尊敬的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您好,想咨询您一个问题:关于避难间可否在非紧急状态下多配备一张折叠床是否符合消防规定(可做到30秒内复位至避难状态)?夜间折叠床用作休息,工作时间折叠床折叠处于收纳状态。是否有文件作为支撑呢?(如《北京市医疗机构消防避难间兼用管理指引》)

回复:您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5.24 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兼作其他用途时,应保证人员的避难安全,且不得减少可供避难的净面积。5.5.24A 3 层及 3 层以上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m²(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三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在二层及以上各层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每座疏散楼梯间的相邻部位设置 1 间避难间;当老年人照料设施设置与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直接连通的开敞式外廊、与疏散走道直接连通且符合人员避难要求的室外平台等时,可不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内可供避难的净面积不应小于 12m²。《北京市消防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和养老、康复、托管等服务机构应当遵守下列消防安全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避难间及其标志,不得违规占用。根据相关规范,医院的避难间可与其他危险性较低的房间共用,如护士站、医护人员休息室等,但应保证人员的避难安全,且不得减少可供避难的净面积。

防火监督处2025-07-08 20:08:52

消防检测对老旧建筑现有消防设备检测的问题

2025-07-02 15:05:49

咨询:1.针对一些90年代的建筑进行检测,是否依照新规范给该建筑提出未安装的消防设施?例如:未安装机械应急启动柜等?2.年度检测是否对建筑既有的消防设施提出一些安装不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例如:喷淋头间距过大、超600的梁间未按探测器?

回复:1.如果确定该建筑未进行过装修改造,应按照该建筑当时的设计验收标准进行检测,并标注检测依据的标准;2.机构可以向委托方提出现行的规范要求,如“控制柜应具备机械应急操作功能”“喷头现行的设计要求是什么”,但不能判定不合格。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7-10 09:25:12

日常维保工作咨询

2025-07-03 22:37:59

咨询:1.对改建或扩建已通过验收投入使用的维保公司在维保项目中对一些施工不到位或不符合现行规范的是否有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的义务是否需要在维保报告中体现出来? 2.在日常的维保当中例如:1栋独立的建筑写字楼一共有20层消防设施设备配套齐全,但是维保公司只承接了其中某一层或者其中的某几层维保业务月检过程中是否需要对其共有部分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比如消防水泵房、消防水箱、消防水池以及承接部分管控区的湿式报警进行测试? 望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取时间进行回复

回复:1.应按照该建筑当时的设计验收标准进行检测、维保,并标注检测、维保依据的标准;机构可以向委托方提出现行的规范要求并在报告中体现,但不是必须;2.对于不在合同范围内的重要消防设施如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水池、报警阀等,可不进行测试。但执业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在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时,应明确重要消防设施例如消防水泵、风机、报警阀、消防主机的维保内容不在合同范围内;二是在出具月度及季度维保报告时,对不在合同范围内的重要消防设施要标记“不在合同范围内”。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7-10 09:42:38

消防报警阀间

2025-07-04 09:49:06

咨询:消防报警阀间需要专用吗?里面除了设置相关阀组及设备,能放置其他设备吗?

回复: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报警阀组宜设在安全及易于操作的地点。因此,报警阀间不是专用的。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7-10 09:47:36

室外消火栓

2025-06-27 00:22:30

咨询:小区内的室外市政消火栓由谁来负责

回复:您好,市政消火栓应由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督促供水企业履行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职责。

防火监督处2025-07-08 14:32:59

屋顶防水补漏需要应急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吗?

2025-06-24 18:48:53

咨询:请问屋顶防水补漏需要应急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吗?

回复:您好,如您描述的情形为使用喷枪、喷灯热熔法铺粘防水卷材,不属于特种作业,不需要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如为其他情形,请咨询应急管理部门。

防火监督处2025-07-08 14:31:06

关于消防水池及消防水箱电子液位计事项

2025-06-25 10:16:21

咨询:单位消防水池及高位水箱,现场设置有可视玻璃管液位计。 现根据消防“云中控”要求,安装了接入消防队云中控系统的水位检测,并且数据能在自有中控室终端看到实时水位。 请问这算是电子液位计吗?

回复:您好,电子液位计不属于消防产品,消防救援机构无法认定。 依据《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以及《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的水位应能就地和在消防控制室显示。至于采取何种方式,无具体要求。 消防“云中控”属于海淀区特有自建系统,相关问题建议您咨询海淀工作人员82556695(戴)。

防火监督处2025-07-04 14:26:18

咨询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核查部位

2025-06-19 17:25:20

咨询:根据DB11/T 3034—2023,消防检测对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项是否只查看设备用房的供电线路

回复: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是要查看所有的消防用电设备对应的配电箱的设置情况并切换备用电源。 抽样比例:抽检实际安装数量的50%,且不少于5台,少于5台的全数检测。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7-01 09:22:02

请问装设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喷水强度都要乘以1.3倍吗

2025-06-28 17:07:06

咨询:如果通透面积占吊顶总面积的比例小于70%时,喷头装在吊顶下方,那还需要乘以1.3倍吗? 个人理解乘1.3倍是考虑到吊顶对喷水强度的削减,那喷头装在下面还需要乘吗?在规范上并没有找到答案。

回复: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第5.0.13条的条文说明:商场等公共建筑,由于内装修的需要,往往装设网格状、条栅状等不挡烟的通透性吊顶,此类吊顶会严重阻碍喷头的洒水分布性能和动作性能,进而影响系统的控、灭火性能。 因此装设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应当按照5.0.13的要求,系统的喷水强度按规定值的1.3倍确定。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7-01 08:30:23

消防技术文件签名问题

2025-06-24 16:43:43

咨询:您好,请问消防维保/检测/评估报告是否需要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签名?有没有人数要求?1名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签名可以吗?

回复:1.维保、检测报告上需要消防设施操作员签名;2.如果消防安全评估报告上有“建筑消防设施”的评估内容,需要消防设施操作员签名;3.没有具体的人数要求,执业过程中的消防设施操作员均需签名。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7-01 08:52:46

既有建筑是否需要加装第二个疏散楼梯。

2025-06-17 09:50:45

咨询:《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规定,建筑层数不大于3层且满足人数限值要求的小规模公共建筑,每层小于500平方米,可设置一部疏散楼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将此条规定的面积限值修改为200平方米。我单位现在有部分不大于3层的既有公共建筑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且小于500平米,仅有一部疏散楼梯,请问下在没有进行整体改造的情况下,需不需要在加装一部疏散楼梯。

回复:您好,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令〔2020〕第51号、〔2023〕第58号),《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119号)等有关规定,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依法审查合格(或备案)的,按原审查意见的标准执行。根据《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3年版)第2.2.2条、第2.2.3条、第2.2.4条规定,修缮工程、立面改造工程、内部装修工程中其他未涉及改造的部分均可维持现状,第2.2.5条、第2.2.6条规定的局部改造或者整体改造应当对安全疏散进行统一设计考虑。

防火监督处2025-06-20 11:19:30

关于小区物业要开放消防通道大门上小门作为电动车和行人出入门的询问

2025-06-12 11:53:21

咨询:您好,小区交付时,消防通道大门上有一个小门,处于常闭状态,现在物业突然发出通知,要打开这个小门作为电动车和行人出入通道,想请问这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回复:您好,消防车道是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同时其还可以供其他车辆的通行;按照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堵塞、占用和封闭消防车道;对于物业在消防车道改造增设小门的行为,应满足和不得影响消防车通行,另外,通道是可以供其他车辆通行的。

防火监督处2025-06-21 14:49:22

咨询消防中控制双人值班

2025-06-12 09:28:07

咨询: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消防控制室,执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值班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按照国家标准实现远程操作控制的,可以单人值班;我单位中控室想实现单人值班,这个远程控制是怎么回事,如何实现,国家标准又是什么?

回复:《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等国家标准,设计、功能上,主控制室除应能显示分控制室消防设备状态信息外,还应实现对分控制室全部功能的操作控制;施工上,符合前述施工规范,保证设备可靠性。同时,应当两个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均应按照《消防法》要求,持证上岗,并签订消防协议,明确各自值班、设施维护和应急处置职责。目前,符合国家标准实现远程操作控制的主要是控制中心-分控制室的设置模式。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6-18 12:00:58

关于消防设施维护的问题

2025-06-07 11:18:54

咨询:请问:1.哪些消防设施设备可以单位自行维护呢?哪些必须由维保公司进行维护呢? 2.更换一个室外消火栓可以单位自行更换吗?

回复:1.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第九章“保养”的要求,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保的人员必须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且需要的仪器设备需进行定期校验; 2.单位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其他室外消火栓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更换存在故障的室外消火栓。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6-13 20:46:59

消防控制室外线电话

2025-06-11 20:57:55

咨询:现在大家人手都不只一部手机,消防控制室外线电话能否用私人手机?消防控制室外线电话不再设置外线电话?即使必须找消控室又有消防电话,如果不行能否用其他形式的手机?

回复: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3.4.3规定: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标准未规定外线电话的形式,能够满足拨打119电话并保证线路畅通即可。

防火监督处2025-06-13 11:34:17

消防维保任务可以下发给一个操作员么?

2025-06-06 09:08:11

咨询:消防维保任务可以把所有计划下发给一个操作员么?项目负责人可以在一个项目同时下发维保和检测任务么?

回复:1.只要能确保维保的服务质量,维保任务可以由项目负责人下发给一个操作员来执行; 2.如果一家机构同时承担了该项目的维保和检测,项目负责人可以同时下发该项目的维保和检测任务。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6-11 09:43:36

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维保在监控室执业资格

2025-06-05 08:04:49

咨询:消操员中级维保鉴定站考试完全覆盖中级监控,相应执证人员不能从事监控室值机?

回复:1.根据《消防设施操作员(2019年版)》第3.2条规定:中级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考核第1、2、3项职业功能,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职业方向考核第2、3、4、5项职业功能,所以中级检测维修保养不能完全覆盖中级监控操作。 2.中级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方向的操作员不能从事消防控制室值班工作。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6-06 15:06:55

电气防火检测的检测频率

2025-06-05 13:39:19

咨询:您好,请问单位的电气防火检测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吗?如果是,“每年”这个要求是出自哪个技术标准或者管理规定呢?谢谢!

回复:1.单位的电气防火检测不是必须“每年”进行一次; 2.根据《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五)按照电气防火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定期对电气防火安全进行检测,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6-06 15:14:53

动火作业分级和许可证有效期问题

2025-05-29 15:24:27

咨询:咨询两个问题:一、北京市医疗机构动火作业是如何分级管理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特级、一级、二级来分级的)。二、办理的《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

回复:您好,问题一:消防救援部门针对施工动火作业无分级管理相关要求;问题二:动火许可证中“动火作业起止时间”应按实际作业需求填报,并按照单位内部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批管理,一般情况不超过8个小时。

防火监督处2025-06-04 15:52:42

气体灭火系统设置场所

2025-05-28 11:58:09

咨询:请问配电房有规范要求要设置气体灭火系统吗?

回复:您好,并不是所有配电室都需要设置气体灭火系统。如高层民用建筑内的配电室需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具体请参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1章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8.3章节的内容及相关条纹说明。

防火监督处2025-06-04 15:54:20

只有火灾报警系统没有喷淋系统,是否认定为中控室?

2025-05-28 16:13:58

咨询: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们单位是独立的院子,建筑面积不到3000平方米,最初接手的时候有火灾报警系统,但是由于水压等一些条件的限制,没有喷淋系统,只有烟感和报警系统,这种情况是不是不算中控室的范畴,只能算是值班室?

回复:您好,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3.2、3.4章节内容,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保护对象宜采用区域报警系统;区域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因此,只有火灾报警,无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火灾报警系统,采用区域报警系统时,不需要设置消防控制室,其火灾报警控制器需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防火监督处2025-06-04 15:54:32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酒店的开业检都有什么?要求的房本性质是什么?

2025-05-25 19:54:46

咨询: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酒店的开业检都有什么?要求的房本性质是什么?

回复:您好,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业务办理,可登陆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在首页搜索栏中输入“公众聚集”关键词搜索业务办理界面,点击“办事指南”查看每个环节具体流程及要求。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的通知》(应急〔2021〕34号),要求申请人在提交的消防安全承诺书中作出场所所在建筑为合法建筑的承诺,不需提交房本材料。

防火监督处2025-06-04 15:49:28

对中控值机人员在岗身体健康程度是否有要求

2025-05-22 13:09:40

咨询:持有中级(四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中控值机人员,就医检查出颅内占位性病变(待查),未复查确诊前,是否仍可在具备联动功能的消防控制室值守。

回复:依据《消防救援局关于贯彻实施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的通知》(应急消〔2019〕154号)的规定,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和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人员,应持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防火监督处2025-06-04 15:50:10

消防电气检测是否需要盖执业章

2025-05-30 16:49:00

咨询:单位按照北京市要求开展消防电气检测,终版报告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均只在文件中签字未加盖执业章,报告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强制要求加盖执业章。

回复:没有相关要求从事电气防火检测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需要在文件中加盖执业印章。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5-31 14:08:36

关于消防技术服务检测消检报告

2025-05-27 13:54:37

咨询:您好,①我想请问一下,现在新合同附件关于消防设施委托的问题,如果项目现场有5样设施,但是甲方只委托4样消防设施,出来的报告是合格的,但是重点单位线下检查的时候,这个报告能作为合格报告吗? ②因检测现场没有其中一项消防设施的分项消防,所以检测报告是不进行综合评定,但是甲方需要合格报告,所以检测负责人手动修改成合格报告,修改原因是现场无那一项消防设施;这个报告能作为整体合格报告吗?

回复:1.这个报告只能作为委托的消防设施的合格报告,不涉及其他消防设施。 2.不进行综合判定指的是所测试的消防设施没有进行联动测试,如果该单位的消防设施没有联动功能,可以修改为合格报告,如果有联动功能不可以改成合格报告。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5-29 10:01:52

约谈管理规定

2025-05-16 09:19:06

咨询:对企业开展约谈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流程。包括并不限于启动约谈的条件,如何确定约谈对象,约谈的流程规定等。

回复:按照《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第二十九条, 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消防柔性执法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做出不予处罚决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约谈流程主要是通报违法事实、火灾隐患,查找管理薄弱环节,进行警示教育等,教育有关人员自觉遵法守法。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5-26 15:19:17

关于消防维保检测仪器检定、校核问题

2025-05-22 14:51:52

咨询:请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附表2“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要求”所列30种仪器设备中,哪些设备不需要计量校验?

回复:强光手电、感烟探测器功能试验器、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火焰探测器功能试验器4种仪器设备不需要计量校验。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5-26 16:57:14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执业问题

2025-05-19 10:58:28

咨询:请问领导,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监控方向可以在两家重点单位兼职,那维保 检测方向能否同时在两家消防服务机构进行执业呢?

回复: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号)第八条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该系统设定的原则是一个消防设施操作员只能录入一家机构,因此“维保检测”方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不能在两家技术服务机构执业。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5-23 09:42:42

消防维保

2025-05-12 11:10:16

咨询:1、消防维保期间,注册消防工程师必须全程在场吗? 2、消防重点单位维保合同脱保4个月涉嫌违规违法吗?会进行相关处罚吗?

回复:1.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应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确保项目的服务质量;2.如果在消防技术服务合同签订周期内脱保四个月,属于技术服务机构未按标准进行执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处罚;如果因单位(甲方)原因未签署消防技术服务合同造成脱保4个月,属于单位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按照第六十七条规定对单位责令限期改正。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5-15 08:43:17

室内消火栓动压

2025-05-07 23:54:26

咨询:如果建筑采用市政用水为消防水源,那么室内消火栓的动压怎么要求。

回复:如果该单位的消火栓系统是在2014年以前设置的,未对室内消火栓的动压作出明确要求,但要求了水枪的充实水柱要符合相关要求,一般不低于10m。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5-09 16:08:15

关于七氟丙烷气体灭火钢瓶 检测周期及标准

2025-04-17 13:30:17

咨询:您好! 请问七氟丙烷气体灭火钢瓶 检测周期及标准依据是什么?

回复:对于七氟丙烷气瓶的检验周期,应参照GB/T13075《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于评定》3.2执行,除承装浓度大于或等于99.999%的无腐蚀高纯度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其他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火调技术处2025-05-06 11:11:09

消防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的使用年限

2025-03-19 15:04:58

咨询:你好,我想咨询确认下:消防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的使用年限,必须是5年么?还是结合设备实际状态和效果,做好维护保养,效果正常,可以延长使用年限

回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24中未对产品使用年限进行规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定期对使用的系统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消防系统和设备的完好有效。

火调技术处2025-05-06 11:27:05

请问灭火器维修企业资质

2025-04-27 10:43:07

咨询:请问进行灭火器维修(根据《灭火器维修》(XF95-2015)进行灭火器维修)的企业需要什么资质条件?

回复:目前灭火器维修服务活动不需要办理任何资质,在取得工商营业注册登记后,按照《灭火器维修》XF95-2015等相关标准及行业要求开展活动即可

火调技术处2025-05-06 16:55:50

关于消防双电源

2025-04-28 22:54:39

咨询:在部分项目中,由于建设比较早,水泵房、风机房没有设置双电源。我想问从那一年开始,像水泵房,风机房这样的重要消防设备必须设置双电源。谢谢

回复:1.“双电源”指的是消防用电负荷等级概念,如果该建筑的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为一级负荷或二级负荷,那该建筑的消防用电即为“双电源”供电;2.消防用电设备采用的是专用的供电回路,与是否是“双电源”供电无关,如果该建筑是高层建筑,自《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发布实施以来,重要消防设备的最末一级配电箱需要配置末端切换装置;如果该建筑是单、多层建筑,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发布实施以来,重要消防设备的最末一级配电箱需要配置末端切换装置。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5-15 08:54:11

消防维保检测过程中发现的不和规问题一直未整改,请问在执业中每月都提出还是指体现一次?谢谢

2025-04-29 06:24:28

咨询:消防维保检测过程中发现的不和规问题一直未整改,请问在执业中每月都提出还是指体现一次?谢谢

回复:消防维保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直未整改,如果当月进行了测试,需要在“本次维护保养存在以下不合格项”下提出;如果当月未进行测试需在“以往记录的消防设施故障的跟踪”下提出。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5-06 10:03:49

关于消防维保工作参照标准的问题

2025-04-29 10:36:40

咨询:对于老旧建筑物,在消防维保工作中,应参照建筑物设计、竣工时的消防标准,还是应该参照最新的标准?

回复:如果该老旧建筑未进行过装修改造,按照当时的设计、竣工时的标准进行测试,但需在备注说明中备注依据的标准。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5-06 10:07:06

关于季度维保测试消火栓动压测试的问题

2025-04-29 22:25:48

咨询:维保项目是小区的底商或者写字楼、商超的一个小店面,里面有室内消火栓。请问这种情况维保时需要测试消火栓动压么,因为消火栓动压要求的是测试整个消火栓系统最不利处栓头的动压力,单个的店面不涉及最不利点问题,个人理解最不利点动压应该是针对整个大系统来讲,此功能应该属于物业方的责任管辖范围。

回复:如果在签订消防维保合同中,包含了消火栓系统的功能测试,就需要协调物业公司对该系统最不利点的动压进行测试;如果机构认为维保的范围仅局限在店面范围内,不涉及最不利点的动压测试,需在合同中注明“该维保不包括室内消火栓最不利动压的测试”。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5-06 10:24:44

商场内小商户检测

2025-04-28 08:19:39

咨询:您好:1. 消电检项目为大型商业综合体或大型商场内的某个小商户,小商户内只有终端设施,有烟感、室内消火栓和排烟口,消防中控室和水泵房有大物业统一管理,系统下联动测试物业不让做,不下联动系统自动生成不进行综合判定。像这种情况该怎么操作? 2、消电检检测过程中,有很多单位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直接接的普通照明电源,不能参与系统联动,这种情况系统不下联动测试可以吗?

回复:1.因为只对系统的单点功能进行了测试,没有对系统的联动功能进行测试,所有不能进行综合判定,像这种情况出具不进行综合判定的报告是允许的; 2.按照当时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规范进行测试,可以不下联动测试,但需备注说明检测依据的标准规范。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4-29 10:55:35

关于消防设施操作员在重点单位挂证问题

2025-04-28 14:55:09

咨询:您好,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在消防一体化平台上挂了俩家重点单位,如果出现异常情况不处理会不会把证件作废,如果处理需要怎么说明

回复:不处理不会作废证件。对于此类异常数据,需要单位和相关人员提交情况说明,消防部门核实后会核销该异常数据。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4-29 16:30:43

咨询气体灭火钢瓶检测周期(IG541、七氟丙烷等)

2025-04-28 10:56:15

咨询:依据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2024年8月5日关于《关于气体灭火钢瓶是否属于消防维保范围》回复:气体灭火钢瓶定期检验是参照《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的相关规定执行,那么请问IG541是依据《9-1 气瓶定期检验周期》中混合气体还是惰性气体来执行?再请问七氟丙烷钢瓶检测周期是依据那一条,请详细说明?如有可能:请详细说明消防气体灭火系统中其他气体钢瓶的具体检测周期?

回复:根据《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表9-1“气瓶定期检验周期”规定:1.混合气体应按检验周期最短的气体特性确定,所以IG541按照CO2的检验周期确定,每3年检验一次;2.七氟丙烷属于表中的其他气体,按照每3年检验一次。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4-30 14:38:45

消检的复检有效期

2025-04-27 10:30:58

咨询:您好,尊敬的领导,请问消检后有不合格项需要复检,在初检后多长时间就不能复检了,还是无论过多久都可以复检呢?

回复:消防部门没有对复检进行明确要求,如甲方需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机构根据甲方的委托要求进行复检就可以。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4-29 10:33:47

您好,我想问一下从事消防弱电的维修和保养需要持有低压电工证书吗。

2025-04-25 15:23:57

咨询:您好,我想问一下从事消防弱电的维修和保养必须持有低压电工证书吗。

回复:1.消防部门没有要求从事消防弱电的维修和保养必须持有低压电工证书; 2.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第八章“维修”、第九章“保养”规定: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人员,应当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4-27 15:23:02

高层建筑消防负责人公示牌

2025-04-24 14:45:11

咨询:想咨询2个问题:1.消防规范未查到高层建筑消防负责人和管理人公示牌模板,能否提供一个参考的模板,还是单位自行设计。2.公示内容有那些是需要必须公示。

回复:按照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5号)第八条规定,高层公共建筑应公示消防安全管理人情况,无统一模板请自行设计,需要公示消防安全管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防火监督处2025-04-28 14:09:33

请问一套稳压设施能同时喷淋系统与室内消火栓系统共用吗?

2025-04-20 12:25:47

咨询:您好!请问一套稳压设施能同时喷淋系统与室内消火栓系统共用吗?还是要分开设置?

回复:一套稳压设施可以同时共用喷淋系统与室内消火栓系统。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4-24 15:36:10

消防检测用章问题

2025-04-17 13:21:42

咨询:我想咨询一下,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是必须盖消防检测专用章么?还是盖单位公章也可以,如果盖检测专用章的话,刻章是不是需要备案?谢谢

回复:不需要加盖消防检测专用章,应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5-04-18 16:27:58

动火作业

2025-03-25 10:29:54

咨询:您好,关于动火作业我们开具了动火证,如果是砂轮切割,需要特种作业证吗

回复:您好,使用砂轮切割机、角磨机动火作业不需要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防火监督处2025-04-01 18:28:23

清洁消火栓是指什么

2024-12-24 10:40:25

咨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范》DB11 T3035-2023中6.4.3.5要求“每月应清洁不少于 10%的消火栓箱外部和箱内组件,一年内对应全部清洁完毕”,清洁是指擦拭灰尘、除消火栓接口锈吗

回复:1.清洁消火栓包括擦洗、除污、消火栓螺杆膏油。2.发现有锈迹的情况,及时清理。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4-12-30 10:36:37

测试方法

2024-12-09 15:05:27

咨询:请问:维保风机功能中风量是否与风机名牌一致,这风速是在室内的排烟口或送风口处测还是在室外风机处测风速(1.排烟风机测排出口2.送风机测进风口)。

回复:1.机械排烟系统:选择风机控制的最大防烟分区进行测试,启动风机,打开最大防烟分区的所有排烟口,逐个测试风速,算出每个风口的风量,进行相加,与风机铭牌进行比对; 2.正压送风系统:测试该正压送风系统最不利点前室的余压值,余压值符合条件即视为风机风量符合条件。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4-12-13 16:17:35

写字楼烟雾报警器的灵敏度规定

2024-12-05 18:41:18

咨询:您好,我工作单位所在写字楼楼道安装有烟雾报警器,经常能够闻到浓烈烟味,但报警器没有反应,写字楼物业表示烟雾报警器在正常工作。所以想咨询一下有无关于烟雾报警器灵敏度的标准与规定?关于物业对厕所吸烟、烟灰及烟头遗落在纸篓内的现象管理无效,是否是潜在消防隐患?是否可以申请消防部门监督、调查或整改?

回复:1. 火灾烟雾报警器是国家强制认证产品,受到GB4715-2005《点型感烟火灾控制器》国家标准约束(已颁布GB4715-2024,将于2025年5月1日起实施),标准中对火灾烟雾报警器的响应阈值有明确的规定要求。火灾烟雾报警器主要探测烟雾浓度,烟雾浓度达到设定标准后向报警主机报出火警。 2.《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文件已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卫生间属于室内公共场所,应禁止吸烟。未燃尽的烟头属于常见的火灾隐患之一,可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火调技术处2024-12-10 09:31:15

消防用无缝钢瓶定期检验

2024-12-06 11:13:21

咨询:你好领导,消防用IG541气体灭火无缝钢瓶,充压压力为15MPa和20MPa的IG541气体灭火剂无缝钢瓶需要周期性检测么?有依据么?谢谢!

回复:需要,七氟丙烷气瓶为特种设备,应按照《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TSG23-2021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

火调技术处2024-12-10 08:56:19

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消防检测

2024-11-27 13:20:38

咨询:一个办公楼甲方与维保单位签了维保协议,服务内容包含年度消防检测,维保单位可以再委托另外一个检测公司进行消防检测工作吗?(维保单位与另一个检测公司签了一个劳务合同)是否可以?请回复,谢谢!

回复: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因此,维保单位不能委托另外一家检测公司进行消防检测。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4-12-02 15:10:53

三种连锁启泵方式,是均需要设置还是只要满足两种即可呢?

2024-11-18 17:20:30

咨询:1、消防水泵房出水干管上设置的低压压力开关连锁启泵和高位水箱出水管上设置的流量开关均需要设置吗?还是只要二选一即可? 2、两种连锁启泵方式无论哪一种自动连锁启泵以后是不是均不能停泵,只能启泵呢?远程也不能停泵,只能到现场手动停泵呢? 3、消防水泵房出水干管上设置的低压压力开关可以选择电接点压力表进行连锁启泵吗?但该压力表到了高限位会自动停泵,规范要求不能自动停泵,请管理员帮忙解读一下,感谢~~~

回复:1.如果现场同时设置了低压压力开关和流量开关连锁启泵功能,两个功能都需要测试;如果现场只设置了其中的一个,仅需要测试一个; 2.连锁启泵以后不能连锁停泵,只能现场手动停泵或远程停泵; 3.如果出水干管上设置了电接点压力表来代替低压压力开关功能,电接点压力表的高位自动停泵功能要取消。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4-11-26 15:30:11

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单位登记到网上,一个证书可以登记到两家单位吗

2024-11-14 09:51:31

咨询:消防法规定持证上岗,目前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需要消防系统里登记,请问一个证书可以登记到两家单位吗?监控方向,中控值机使用。

回复:可以登记到两家单位,如果系统提示“同一证书编号出现在不同单位”,单位对人员兼职情况进行说明即可,不影响人员执业。消防法律规范中,没有禁止中控室值班人员兼职。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4-11-15 17:18:37


每季度应查验 25%火灾探测器和每月用插孔电话对不少于 10%的电话插孔通话是否需要涵盖到每幢建筑?
2024-10-30 15:44:52

咨询:领导您好,我们有的项目面积特别大,有20幢建筑。按照DB11/T3035-2023第6.2.2.4条每季度应查验 25%的火灾探测器;第6.2.2.7条每月用插孔电话对不少于 10%的电话插孔与消防控制室进行通话的要求。这个查验比例每月或每季度是否需要涵盖到每幢建筑?我们计划第一季度1#-5#楼维保测试,依次类推,全年全部测试一遍,是否可行?

回复:1.查验比例必须涵盖到每幢建筑;2.第一季度1#-5#楼维保测试,依次类推,全年全部测试一遍,这样是不可以的。

关于燃气检测问题
2024-10-23 12:30:39
咨询:您好 请问一下消防维保检测单位 具有燃气检测以及出燃气检测报告资质吗?

回复:不具有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4-10-31 16:55:19

咨询
2024-10-21 09:09:55
咨询:请问一下中控室有机房东西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吗。机房干扰消防主机吗在同一个房间

回复:你好,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8.1.7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3.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4.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5.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与显示功能以及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相关信息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的规定。”不建议将机房与消防控制室设在同一房间内。
防火监督处2024-10-23 16:38:01

灭火毯有没有有效期
2024-10-17 09:11:55
咨询:您好,请问没有使用过的灭火毯有没有保质期?需不需要隔几年换新

回复:灭火毯没有明确的保质期限,部分厂家为保障灭火毯质量,由企业自身对灭火毯的保质期限进行了规定,而非相关技术标准做出的规定。
火调技术处2024-10-22 17:20:38

关于电气检测报告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执业资格的问题
2024-10-18 11:14:03
咨询:根据2024年8月30日,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关于《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加盖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印章的咨询回复内容。电气防火检测报告不属于消防安全技术文件,回复:所以不能加盖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印童。在电气防火检测报告加盖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印童、签字,属于超出本人执业范围。 请问,电气检测报告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何种执业资格?

回复:目前,电气检测报告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执业资格没有相关要求。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2024-10-21 09:20:52

消防主机报废
2024-10-06 10:21:09
咨询:您好,我公司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一运行超过12年,主机各项功能均运行正常;但是根据《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GB 29837-2013)“6.1.1火灾探测报警产品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12年,这一条适用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么?谢谢
回复:适用,也可参考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规程》。
火调技术处2024-10-15 16:10:30

以下是江苏消防救援总队有关解答回复

气体灭火系统使用的七氟丙烷,二氧化碳钢瓶灭火剂充装检测周期(非灭火器)
留言人: Fan140705 留言时间: 2025-04-03
问题咨询 1、我想咨询一下消防使用二氧化碳钢瓶七氟丙烷钢瓶(非灭火器)的充装检测周期的问题。以前是根据气瓶安全技术规程3年进行一次充装检测! 2、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气瓶安全技术规程》2021版,1.3不适用范围:本规程不适用于仅在灭火时承受瞬时压力的消防灭火用气瓶。 根据此规范不适用范围,消防使用二氧化碳钢瓶是否属于瞬时压力气瓶,消防二氧化碳钢瓶是否还需要参照本规程进行3年充装检测一次? 3、咨询事项:目前关于消防二氧化碳气体钢瓶检测周期是几年? 希望领导能给予回复,谢谢

[回复人]: 火调技术处
回复时间: 2025-04-03
1、消防使用的二氧化碳钢瓶、七氟丙烷钢瓶(非灭火器)的定检周期目前还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用于气体灭火系统上的二氧化碳钢瓶,都不属于瞬时承压的压力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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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类法律标准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24

2025-6-7 8:22:44

湖北省

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

2023-5-21 13: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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