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 (2002年7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公布 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赞 参与讨论{{item.data.meta.comment}}条讨论
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 (2002年7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公布 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赞 参与讨论{{item.data.meta.comment}}条讨论
作者: 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 (2002年7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公布 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赞 参与讨论{{item.data.meta.comment}}条讨论
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 (2002年7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公布 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赞 参与讨论{{item.data.meta.comment}}条讨论